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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校园“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安全保卫处发布时间:2026-06-01浏览:14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结合我校校园安全工作实际,学校将在6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二、活动时间

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单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

(二)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三)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观看2026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生命至上》《别再心存侥幸》等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切实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随着天气逐渐炎热和气温不断升高,学生涉水风险大。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安全保卫处、后勤处等单位要强化校园水域周边巡逻巡查,在水域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备救生设施(备),优化水域周边监控设施。

(五)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相关职能部门要聚焦校园防汛、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整改落实。

(六)开展消防应急预案演练专题活动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在演练中强调标准化、规范化的操作,提高师生员工、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食堂员工、公寓中心管理员、物业管理员、保安员等)在第一时间正确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安全工作站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认真落实各项活动安排,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落地见效。

(二)务实求真,杜绝形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隐患整治,扎实开展教育、排查、演练各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三)及时总结,强化宣传。各单位及时梳理活动亮点、工作成效,做好资料留存,于6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影像资料报送至学校安保处安全科,联系人:江老师,邮箱:158967818@qq.com。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处

   2026年6月1日

终审人:朱咸影

责任编辑:王长城

稿源单位审核:赵来

终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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