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院(部)科技年度考核工作的科学性,经各院(部)讨论,对《关于进一步修订米兰app官网版下载官方版系(部)科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院科〔2010〕10号)中的指标体系进行了再次修订。现将2011年度院(部)科技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院(部)科技工作年度考核每年年终进行,具体考核内容按《米兰app官网版下载官方版院(部)科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执行。
二、考核范围
米兰app官网版下载官方版设置的15个院(部)级单位。
三、考核程序
依据《米兰app官网版下载官方版院(部)科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有关内容,考核工作按院(部)自评、科技处组织初评、校学术委员会考核评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和米兰app官网版下载官方版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等程序规范进行。
四、考核奖励
对考核结果排名前六名的院(部),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考核结果作为院(部)工作业绩评价的依据之一。
五、现修订的《米兰app官网版下载官方版院(部)科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科技处负责解释。原有关“米兰app官网版下载官方版系(部)科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与本修订不同内容,以本修订为准。
附件:米兰app官网版下载官方版院(部)科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