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答辩学生范围
2026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二、毕业实习分类
校外集中实习(包含顶岗实习)和分散实习
三、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3点(暂定)
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四、答辩程序
1. 毕业生需在5月6日前向辅导员/班主任提出答辩/免答辩申请,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免答辩材料审核。
2. 5月6日前,指导教师应提前审阅学生实习报告及鉴定表、实习手册等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各类材料满足实习要求后,由指导教师统一交到实习实训办公室(X313)。
3. 答辩当天,所有参加毕业实习答辩的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提前进入指定答辩场地,答辩小组负责人宣布答辩开始,学生根据顺序依次汇报。
4. 参加答辩学生每人5分钟PPT汇报毕业实习主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学生姓名、毕业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含学校和单位);
(2)毕业实习主要内容;
(3)毕业实习收获;
(4)毕业实习材料撰写情况展示;
(5)毕业实习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6)2—3张本人在实习岗位的工作照片。
5. 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
6. 答辩小组根据各答辩人答辩情况,采用百分制计分评定毕业实习答辩成绩,并填写相关表格。
五、相关说明
校内指导教师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实习最终总成绩:0.1*环节1入职教育成绩+0.2*环节2技术培训成绩+0.4*环节3参与项目开发成绩+0.3*环节4实习总结成绩,总成绩为百分制。
实习总成绩按优(90-100)、良(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合格(0-59)五级评定,需填写成绩和等级。在校外实习的学生,环节1、2、3由校外指导教师评定,环节4由校内指导教师评定;在校内实习基地实习的学生,4个环节的成绩均由校内指导教师评定。
毕业实习成绩评定为及格及以上、且提交毕业生实习材料者方可获得毕业实习相应学分,毕业实习评阅成绩为不及格或无故不参加答辩者,将不能获得该项学分。
六、其他说明
以下几种情况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于毕业(教育)实习答辩:
1. 已经落实就业去向的同学。(以辅导员/班主任审核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等材料为准)
2. 考取研究生的同学。(以辅导员/班主任审核通过的录取通知书、调档函或网站公示等资料为准)
3. 已经确认公务员录取的同学。(以辅导员/班主任审核通过的报考单位人事网站公示或签订就业协议等资料为准)
4. 参加大学生应征入伍、援疆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的同学。(以辅导员/班主任审核通过的录用结果为准)
5. 自主创业大学生。(以辅导员/班主任审核通过的以学生本人注册的公司营业执照或学生本人参与创业公司占股证明等材料为准)
通讯员:张海洋;初审:赵欢欢;终审人:刘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