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
2. 赴厦门理工学院、福建工程学院开展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调研。
3、院(部)“十三五”发展规划调研情况总结。
4、筹备第二期高教动态。
5. 收集11月份教学督导信息反馈整改记录。
6.收集第十五周学生教学信息反馈。
1.报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
2. 赴厦门理工学院、福建工程学院开展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调研。
3、院(部)“十三五”发展规划调研情况总结。
4、筹备第二期高教动态。
5. 收集11月份教学督导信息反馈整改记录。
6.收集第十五周学生教学信息反馈。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晋秀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