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教资[2007]01号文件要求,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持市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健康合格证明。经人事处及校医院协调,已联系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现通知如下:
------一、体检地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体检中心(凤阳路与凤凰西路交叉口、滁州人寿保险公司对面)
------二、体检时间:2007年6月15日或16日(早上7点开始)
------三、有关说明:体检须空腹,体检项目按《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要求(该表统一从人事处领取),每人50元体检费自理。
------请相关人员于6月24日前将体检报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个人持有的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
2007年6月14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