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08-07-18浏览次数:108

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教秘人[2008]86号文,2009年我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原“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我院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和条件

1、我院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一定学术水平和较好科研发展潜力的在职教师均可申报。

2、申报项目学术思想新颖,研究前景良好、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科学,经费预算合理,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在1万元以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2万元以内,研究周期不超过三年。

3、根据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人才基金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同行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作为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4、目前已承担厅级以上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不能参加本年度申报。根据教育厅文件,我院申报项目总额不超过20项。

二、报送材料及报送时间

1、《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电子表格请自行从安徽教育网站“下载中心”栏目(http://www.ahedu.gov.cn)下载。

2、申请人最后学位证书、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今年由于省厅推迟原因,申报人先行准备材料,待后期报教育厅统一协调)等复印件。

3、请各申请人于8月25日前准备好相关材料,8月31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推荐,9月10日前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议、初审并择优推荐。

请各有关单位将上述信息及时传达给所属教职员工,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并给予有力支持,未尽事宜可向院人事处咨询。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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