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教高司函〔2009〕132号文件通知,为进一步推进高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使国家精品课程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高教司继续组织安排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现将该通知和计划全文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年度教师进修计划(院人〔2009〕10号)的有关部署,组织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及时参加培训。校内申请手续请到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办理,校外参训手续请按照高教司和安徽省高师培训中心的有关通知办理。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9.09.08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