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0年上半年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师资培训的具体需求情况,将国家精品课程培训列入即将申报的学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要求,积极组织和支持相关教师参加培训。学校将在研究全年度师资培训计划时,一并下达该项培训的指标。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公布2010年上半年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
人事处
2010.03.07
附件:
关于公布2010年上半年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使国家精品课程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广泛应用和共享,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经研究,现将质量工程规划项目国家精品课程师资网络培训的2010年上半年培训计划公布如下:
| 序号 | 精品课程高级研修班 | 培训时间 | 主讲教师 |
| 1 | 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申报专题(本科) | 3月4日–5日 | 有关领导和专家 |
| 2 | 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申报专题(高职) | 3月6日–7日 | 有关领导和专家 |
| 3 | 护理学 | 3月12日–14日 | 娄凤兰(山东大学) |
| 4 | 文学理论 | 3月12日–14日 | 陶东风(首都师范大学) |
| 5 | 电力电子技术 | 3月19日–21日 | 王兆安(西安交通大学) |
| 6 | 质量管理 | 3月19日–21日 | 尤建新(同济大学) |
| 7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3月26日–28日 | 龚沛曾(同济大学) |
| 8 | 金融工程学 | 3月26日–28日 | 吴冲锋(上海交通大学) |
| 9 | 管理统计学 | 4月9日–11日 | 刘金兰(天津大学) |
| 10 | 大学体育 | 4月9日–11日 | 邢登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 11 | 物理化学 | 4月16日–18日 | 周亚平 刘俊吉 (天津大学) |
| 12 | 大学语文 | 4月16日–18日 | 王步高(东南大学) |
| 13 | 数据库技术与应用 | 4月23日- 25日 | 李雁翎 (东北师范大学) |
| 14 | 国际私法 | 4月23日- 25日 | 刘仁山(中南财经大学) |
| 15 | 编译原理 | 5月14日–16日 | 蒋宗礼(北京工业大学) |
| 16 | 企业物流管理 | 5月14日–16日 | 黄福华(湖南商学院) |
| 17 | 理论力学 | 5月21日–23日 | 李俊峰(清华大学) |
| 18 | 电子商务概论 | 5月21日–23日 | 刘业政(合肥工业大学) |
| 19 | C语言程序设计 | 5月28日- 30日 | 王宇颖(哈尔滨工业大学) |
| 20 | 高等数学 | 5月28日- 30日 | 郭镜明(同济大学) |
| 21 | 高频电子线路 | 6月4日–6日 | 曾兴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 22 | 成本会计 | 6月4日–6日 | 潘飞(上海财经大学) |
| 23 | 信号与系统 | 6月11日–13日 | 陈后金(北京交通大学) |
| 24 | 战略管理 | 6月11日–13日 | 陈志军(山东大学) |
| 25 | 管理学 | 6月18日–20日 | 卢昌崇(东北财经大学) |
| 26 | 金融投资学 | 6月18日–20日 | 胡金炎(山东大学) |
| 27 | 复变函数 | 7月19日–21日 | 王绵森(西安交通大学) |
| 28 | 材料力学 | 7月19日–21日 | 龚晖(西南交通大学) |
| 29 | 计算机安全 | 7月26日–28日 | 韩臻(北京交通大学) |
| 30 | 传热学 | 7月26日–28日 | 姜培学(清华大学) |
培训主要内容为精品课程的教学经验、理念、技术、方法,目的是提高参训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培训对象为高等学校承担与所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申报专题高级研修班的主要培训对象为教学管理人员和开展精品课程建设的教师等。主讲教师主要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等担任。培训地点设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和各地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
研修班的具体通知由网培中心另行发出,相关信息可登录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查询。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均需在网培中心网站上注册报名。
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将获得由我司和人事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按照《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加大对高校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支持高校教师参加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并将此文转发本地所有高校。各高校在制定2010年度教师培训计划时,要将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作为教师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大力支持。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