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函〔2016〕3号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米兰app官网版下载官方版教授、博士特殊岗位津贴发放考核办法(试行)》(院人〔2011〕31号)文件精神和2014年第4期、2015年第3期校长办公会纪要,现就做好2014-2015年度教授、博士特殊岗位津贴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限与对象
2014年1月-2015年12月,已享受教授、博士特殊岗位津贴满两年的人员,含参照教授执行特殊岗位津贴的其他系列正高人员。
2012、2013年取得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已享受特殊岗位津贴,因不满两年而未参加2012-2013年度特殊岗位津贴考核的人员,本次按已满的实际年限参加考核。2014、2015年取得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已享受特殊岗位津贴,尚不满两年的本次可暂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程序
1月12日前 被考核人员填写《米兰app官网版下载官方版教授、博士特殊岗位津贴考核表》(一式2份),如实将考核期内所取得的主要教学、科研业绩成果报所在院(部);其他系列正高人员可将考核表直接报人事处。
1月15日前 各院(部)组织分学术委员会进行初审,对考核材料进行核实、评议,提出院(部)考核意见后统一报人事处。
1月22日前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对所有被考核人员的材料进行复核、汇总。
1月30日前 校学术委员会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评议,确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1月30日后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有关要求
1、2012、2013年取得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未参加2012-2013年度特殊岗位津贴考核的人员,本次考核按教授每年50分、博士每年40分计算实际考核年限的教研、科研工作量要求。其中,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
2、参加2012-2013年度特殊岗位津贴考核的教授、博士,超出定额要求的积分本次可连续使用。
3、被考核人员提交的教研、科研等各类业绩成果须经教务处、科技处审核确认;其他系列正高人员仅考核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按教学人员标准的60%执行。
4、本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的,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或参照2012-2013年度有关做法执行。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1月5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nshich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