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26 作者: 浏览次数: 110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校大型科学仪器向开放共享,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切实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秘〔2026〕22号)《米兰app官网版下载官方版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政〔2024〕3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范围

(一)评价考核对象

各相关学院

(二)评价考核范围

2025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财政资金投入购置的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1)。

(三)评价考核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评价考核内容

重点评价考核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等三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情况

包括大型科学仪器购置统筹管理、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等。

(二)运行使用情况

包括仪器运行机时、运行使用成效、信息报送质量等。

(三)开放共享情况

包括仪器开放率、共享率、对外服务成效等。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填写报送《2025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清单》(附件1),完成对仪器运行机时、服务机时、仪器开放率、共享率、培训情况等方面数据填报;

(二)填写本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运行使用成效列表》(附件2),并制作支撑材料(奖励证书,专利授权证明,高水平论文首页,项目立项批文,横向合同或相关证明等),每个子表的支撑材料需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对应5个子表,支撑材料共5个PDF文件。所有成果以批文为准,需在评价考核周期内获得。

(三)请围绕某个具体的大型科学仪器,简述一个依托该仪器所取得的重大成效案例(对外服务项目、高级别科研项目、高水平论文、高价值专利等)。案例涉及成果的支撑材料需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所有成果以批文为准,需在评价考核周期内获得。

四、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2.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4月2日前将《2025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清单》(附件1)电子版提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马老师(0550-3087956)处;将《运行使用成效列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案例描述》(附件3)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张老师(QQ:409559917)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清单.xlsx

2.运行使用成效列表.xlsx

3.案例描述.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研处       

2026年3月3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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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陈亚南;初审:王与;终审人: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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